关于整理上报2020年度荣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日期:2020-12-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80

各二级学院、处(室):
    根据阿地党宣明电[2020]26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展示学院在2020年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激励鼓舞各族教职工在新的一年中再创佳绩,需统计上报荣誉录,以编入《阿克苏地区2020年度荣誉录》,同时编辑整理《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荣誉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集整理范围及认定条件

(一)地区荣誉录收集范围及认定条件
    各二级学院、处(室)2020年获得的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所授荣誉称号。国家级指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各部、委、办、局的表彰奖励项目,自治区级指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的表彰奖场项目。
    各类学会、协会、 组委会名义的表彰奖励,大奖赛、博览会(贸易冶谈会)组织奖、展台奖、纪念奖、荣誉奖、刊物发行奖、学术论文、纯文艺作品的表彰奖励项目不列入荣誉录;自治区级及以上政府组织开展活动的组织奖可列入荣誉录,非政府组织的不列入。

(二)学院荣誉录收集范围及认定条件

各二级学院、处(室)2020年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所授各级各类荣誉称号,包括学生荣获地区级以上荣誉。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处(室)领导要高度重视,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所获得荣誉的汇集整理和确认审核工作,在统计过程中,请务必对照表彰文件或证书,确保获奖单位(或个人)名称、奖项名称、授奖部门、授奖表彰文号、表彰时间(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5项内容准确无误。

2.地区荣誉录:按照国家级荣誉称号(集体)、国家级荣誉称号(个人)、自治区级荣誉称号(集体)和自治区级荣誉称号(个人)四个层次认真进行整理,统计具体请参照范例1,要求各部门在上报荣誉称号的同时,上报表彰决定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3.学院荣誉录:按照国家级荣誉称号(集体)、国家级荣誉称号(个人)、自治区级荣誉称号(集体)、自治区级荣誉称号(个人)、地区级荣誉称号(集体)和地区级荣誉称号(个人)六个层次进行整理,统计具体请参照范例2,同时将获奖证书、表彰文件扫描以电子版形式按6个层次分类打包报送宣传部(统战部),确保证书清晰、完整,通过OA报送苏亚琴。

4.各二级学院、处(室)在认真组织本部门填报的同时,可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联系,以免漏报或上报不准确。

三、报送时限

(一)地区荣誉录收集报送时限
    各二级学院、处(室)主管领导认真做好审核确认工作,整理完成后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于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下班前,报学院宣传部(统战部)517办公室。上报纸质资料上需注明填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工作联系。

(二)学院荣誉录收集报送时限

各二级学院、处(室)主管领导认真做好审核确认工作,整理完成后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电子版各一份),于2020年12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报学院宣传部(统战部)517办公室。上报纸质资料上需注明填报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方便工作联系。逾期不上报的部门,不再统计。
      联系人:苏亚琴

联系电话: 18399709888

    附件: 1.范例1;202012111657398022.docx

    2.范例2。20201211165758158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