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在全院深入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做好新学期开学期间广大学生思想教育。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地区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初全体学生集中教育学习活动方案,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维护新疆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安全教育、法治教育。深入学习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思想理念,进一步增强各族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牢社会稳定根基。
二、集中教育时间、地点及学习对象
(一)时间、地点
时间:3月14日至3月18日晚自习20:30-22:00
地点:各班级教室
(二)学习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三、具体安排及学习内容
(一)3月14日晚召开“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班主任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去向以及参加村委会(社区)活动情况,对学生开展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疫情防控等安全常识教育。
(二)3月15日至17日晚自习期间,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广大学生进行“去极端化”专题教育、民族团结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违纪处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资助政策等。
(三)3月18日晚自习对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行总结,撰写心得体会。
四、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2021年开学初全体学生的集中教育活动,要提前统筹规划,做到每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人员,要召开教职工和学生动员大会,讲明活动意义、目标、步骤等,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
(二)入学集中教育活动的组织工作由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落实,要求所属辅导员、班主任切实发挥作用,做到全体学生人人参与、人人发言、人人提高,学习结束后进行集中交流(每个班级至少2名学生发言)。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全程参与学生集中教育活动,针对学生的问题和困惑进行解答引导,批驳错误观点,澄清模糊认识,使集中教育真正实现入耳入脑入心;学生在集中教育期间要积极参与讨论发言,亮出观点、表明态度,学习结束后认真撰写1000字以上的心得体会(本人手写)。
(四)在学习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将2021年开学初期集中学习活动总结、《校园安全》主题班会总结及部分优秀心得体会报送到学工部学生管理科。活动期间学工部将组织人员对各二级学院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活动不力的辅导员、班主任给予通报并酌情扣除其津贴。
附:2020-2021年第二学期初全体学生集中教育学习活动安排表202103121040195648.rar
学工部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