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和加强公文审核,提高公文质量的通知
日期:2020-12-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73

为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现将公文审核流程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类公文审核流程

1.挂网通知审核。挂网通知由各责任部门起草 →部门负责人初审 →分管院领导审批 →学院办公室审核。

2.挂网文件审核。挂网文件(党发、院发、党办发、院办发)由各责任部门负责起草 →部门领导初审 →分管院领导审核 →学院办公室整理 →主要领导审批。

3.送审学院主要领导签批的其他公文由各责任部门起草 →部门负责人初审 →分管院领导审核 →学院办公室整理 →主要领导签批。

二、审核要求

公文起草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公文审核工作,严把公文初审关,确保公文质量。初审要做到以下几点:

1.在程序方面。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问题须协商一致,履行会签手续;涉及人员编制、财政资金等方面问题的,须经过组织人事、计财部审签。

2.在内容方面。文稿内容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完整准确地体现上级要求、领导意图和行文目的;文稿中提出的政策措施与过去的提法相衔接,与以往文件中的有关规定不相抵触,具备可操作性。

3.在规范性方面。文稿格式规范,篇章布局合理,逻辑严密,层次清楚,语言组织和文字简练流畅,无明显语句不通和错别字现象。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公文是一个单位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公文质量的高低直接反映一个单位工作人员的水平和素质,关系到单位“面子和里子”工程。从广义角度定义,学院机关各处室工作人员都是秘书人员,公文写作能力是处室工作人员最重要的技能之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公文写作能力建设,部门领导要从自身做起,真正扑下身、沉下心,带领所属工作人员自觉加强政策理论和公文写作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公文写作能力。

(二)建立问责机制,提高公文写作质量

今后各部门报送公文不符合要求,在程序、内容、规范性方面存在明显错误和较大问题的,学院办公室一律退回起草部门重写,因此而造成工作延误的,由部门承担责任。一年内文稿被退回三次(含三次)以上的部门,将作为作风建设问题线索移交纪检部门,建议对该部门工作作风进行调查处理。各系(部)处(室)公文质量和年底目标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