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2-12-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555

各二级学院、处(室):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院第十七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1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切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自治区、地区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院公务接待工作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学院各类接待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坚持先审批、后接待、再报销”的程序,使接待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公务接待主要涉及来访接待、公务外出和外宾接待。公务来访指上级机关、兄弟院校、协作单位来我校出席会议、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执行任务等公务活动。公务外出指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

  来访接待须按照接待审批、制定方案、会见交流接待的程序,先审批后接待。严禁接待无公函或与学院教育教学无关人员,不超人数陪同、不安排关人员陪同,不得增加接待项目,需在规定定点地点接待,严格按照职务职级审核标准接待

  公务接待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禁扩大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落实一函一接待规定,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所有公务接待须凭文件、通知、公函、电话记录等材料,事先详细填写《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接待任务申请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人数、时间、用餐地点、费用等内容,交至办公室负责审批安排;各部门对接的临时性公务接待活动,应事先汇报各分管领导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审核接待清单后统一办理。

  对学院大型接待或重要会议接待,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文件、通知、公函等材料,掌握接待对象的姓名、职务、来校人数、行程及公务活动项目等基本事由,制定详细接待方案呈请主要领导审定,并提前与相关配合部门联系,做好准备工作。如遇重要接待任务由学院办公室召集协调会,落实相关任务。

  上级领导来校原则由学院领导出面接待;兄弟院校、协作单位来访按照对等接待原则,相关业务由对应相关部门出席接待。

  在接到正处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或高级别领导等重要来宾信息后,应及时学院主要领导汇报,按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精细制定接待方案,由办公室进行统筹安排接待

  接待场所不张贴悬挂横幅、不设迎宾地毯、不摆放鲜花水果等。兄弟院校、协作单位等来校允许在LED屏播放欢迎标语。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用餐。一般接待标准不超过80元/人餐,外来检查、调研、考察等接待标准一般不超过100元/人餐,厅局级及高级别来宾接待标准一般不超过120元/人餐。接待内容、接待标准、陪餐人数等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定》相关要求执行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菜品应以供应家常菜为主,禁止提供各类烟酒饮料、海鲜产品、野生保护动物及昂贵特色菜肴。同城公务活动不安排用餐。所有接待不得安排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  接待住宿应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在经过政府采购的定点场所或与学院有合作协议的宾馆,执行协议价格。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一律安排标准间,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理。接待住宿不得超标准安排,房间内不摆放水果或花篮,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家具电器。同城公务活动不提供住宿。

第十  公务接待用车遵循集中乘车、合理车型”原则。学院邀请和联系的上级机关、兄弟院校、协作单位的领导和来宾用车由学院办公室安排。接待迎送环节,不安排领导到机场、车站、高速路口迎送,路况不熟的情况下可适当一车带路,不得组织师生参与迎送活动。

第十  内各单位人员学院名义接受的的赠礼,由办公室、宣传部根据各自职能,参与对礼品的存档、宣传、展出等管理工作。一般公务活动不得赠送除具有宣传学院的低值文创产品之外的任何礼品。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及土特产品等。

第十  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公务外出须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审批,严禁重复性考察,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公务外出原则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严格乘车标准。公务外出确需对方接待的,由学院向接待单位发送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十  所有接待费用报销严格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报销规定》(阿职院办2018〕85号执行,每批接待应建立规范的接待台账,做到一一对应,前后一致。每次接待费用报销应及时规范办理,要在接待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完经费报销

第十  接待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和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严禁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参加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或摊派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接待费销凭证包括发票、派出公函或接待部门的邀请函、公务接待审批表、菜单等。公务卡支付的需附公务卡出账记录、有接待方案的应付接待方案。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来宾负担的费用。

第十  学院财务科负责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公示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预算总额,并对接待费用单项列支,要求定期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接待经费公开要求,及时公示有关接待经费支出情况,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学院公务接待经费的监督。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由学院纪委负责查处。

第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