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系(部)工作制度
日期:2020-06-17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3

(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地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相关规定,及时了解系(部)工作情况,听取系部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推动系部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2个教学系(部)。

第三条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教学系(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了解工作动态。每学期至少参加两次联系系(部)工作会议,掌握工作动态,就系(部)建设提出指导和建议

(二)听取师生意见。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系(部)教研活动或座谈会,每学期至少次深入学生教室、寝室走访,及时掌握系(部)教学和学生情况,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

(三)参与听课评课。每学期至少参加次系(部)组织的听课、评课等活动了解掌握教学和课程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四)开展谈心谈话。经常与系(部)领导、教师和学生交流沟通,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帮助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五)指导党建工作。自觉参加所联系系(部)党支部活动及时传达和宣传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决定事项,宣传学校工作思路和举措,督促和检查党委决定在基层组织贯彻落实情况,指导支部党建工作

(六)指导队伍建设。指导系(部)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根据学院总体部署和系(部)实际,就系(部)师资队伍、干部队伍和专业建设等提出指导建议

(七)指导群团活动。主动参加联系系(部)团组织各项活动,关心、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和贫困学生,指导群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发挥作用

(八)总结交流经验。及时发现系(部)工作亮点、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组织系(部)间交流学习,指导系(部)加强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第四条  各系(部)要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征求意见、解决问题等相关工作记录、档案等工作。

第五条  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系(部)工作,应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联系单位和师生监督。

第六条  各系(部)要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工作,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第七条  学院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听取院领导联系系(部)工作情况,交流工作心得,分析师生思想动态,研究改进工作。

第八条  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